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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行业落地“一带一路”所要经历的四大阶段

中国储能网讯: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峰会在5月14、15日于北京召开,这一宏大的议题再一次成为人们万众瞩目的焦点。纵观“一带一路”所涉及到的诸多行业领域,能源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加强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5月12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为 “一带一路”中的能源行业指出了一系列发展方向。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分析,笔者认为,中国能源行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布局,将会主要以四个阶段来逐渐推进,具体包括:

第一阶段,能源政策的互通。借助一带一路峰会与高层互访对话之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主管部门将会进行密切沟通,增强双方在能源政策上的协调性与联动性,从而为中国企业在当地投资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二阶段,能源金融的互通。兵马出动,需粮草先行。在达成基本共识之后,金融机构需要为能源建设提供良好的后勤支持,随着海外能源设施投资吸引力的增强,在亚投行和丝路基金等专项金融机构的牵头下,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积极性将有所提高。

第三阶段:能源设施的互通。借助筹集到的资金,中国将会在沿线国家修建电力、油气、热力等一系列与东道国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能源设施,改善当地的工作生活条件,从中提高自身声望,同时实现民心互通。

第四阶段,能源贸易的互通。通过前期打下的一系列基础,中国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关系更为密切,有望将其发展成为能源领域新的贸易伙伴,借助这部分的外汇收入,来改善货币供应结构,从而稳定国内的经济金融形势。

能源政策互通:能源智库迎较大发展机遇

事实上,中国能源企业在海外投资并不是一个新话题,尤其是自2013年“一带一路”概念提出后,中国能源企业在海外投资的力度更是呈现逐年加大之势,但由于一系列因素,一些中国能源企业始终是摸着石头过河,导致走了不少弯路。究其深层原因,比较重要的一点是中外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在政策的制定上协调性不高。由此可见,能源政策的互通,对改善中国能源企业在外投资环境有很大的帮助。

结合过去经验来看,中外经济部门之间的合作,大都发生在高层互访并形成共识之后的一段时期,比如说一系列能源大单的签订。随着近年来国际形势变化速度较快,这种“蜜月期”的酝酿阶段和持续阶段较以往相比有缩短的趋势,通俗地说,就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前者如2016年菲律宾新总统突然访华,就出乎很多观察者意料之外,后者如2015年英国亲华的财政大臣奥斯本访问中国,但次年就因首相更迭而遭到撤换,一度令包括欣克利角核电在内的中国在英能源项目充满了不确定性。

因此,对于包括央地政企在内的政策与规划制定者而言,如果对沿线各国的情况此前不够了解,或是没有进行及时的跟踪,临阵磨枪上阵,恐怕难以在会谈中取得实质性进展,从而降低接触效率,延长沟通时间,贻误外交上的黄金时期,导致最终的协调结果低于预期。由于中国能源政策的制定者过去将较多的精力都放在了国内方面,而对国外的情况了解得相对薄弱,因此,为了对沿线各国的能源概况进行及时跟踪,其将会对这方面的信息会有一个较大的需求。这对于相关的能源智库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发展机遇,一方面,他们的研究成果既可以为政府提供政策制定依据,另一方面,也能为金融机构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资料,从而助力于能源领域一带一路的下一个阶段:能源资金互通。

能源资金互通:商业银行入场是未来趋势

能源领域的金融互通是能源一带一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但却也是最容易被外界忽视的环节之一。正如发展工业经济需要电力先行一样,进行能源设施投资也需要金融先行。可以说,资金的提供情况,对能源领域的一带一路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以丝路基金和亚投行为代表的专项金融机构在近年来成立并扩张,包括新兴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项投资基金在内,都已经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未来资产配置的重要方向,然而正如数据显示,虽然参与方较多,但现有的渠道仍然难以完全满足沿线国家能源基础设施对资金的需求,需要相关金融机构加大投放力度,而在这其中,最有潜力的当属国内诸多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

与专注于配合经济政策、执行国家战略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不同,中国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性一直不高。例如即便是在前两年光伏项目电价较高之时,不少商业银行出于对一系列风险的担忧,仍然是无视其10%左右的内部收益率,始终惜贷如金。但从长远来看,这类金融机构增加海外资产可说是大势所趋,最主要的原因是目前国内资产端僧多粥少。在增量方面,在2013年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出台后,社会资本密集进入银行领域,然而全社会的终端资产却没能实现与之匹配的增速。而在存量方面,纵观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在国内的资产端配置:人口拐点的出现决定了房贷终有回落之日,而同业业务则金融去杠杆的压力之下遭到限制。上述两点,都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面临着“资产荒”的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增加国外资产比重可说只是时间上的问题。而作为能够提供稳健现金流的资产,能源基础设施将会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关注目标。

需要指出,虽然商业银行入场是未来的重要方向之一,但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笔者预测,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以亚投行为代表的中国金融机构短期内还将加强与世行、亚行在内的传统世界多边金融机构的合作,独资的项目可能还比较少。这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目前中国外汇储备面临下行压力,骤然换出大笔外汇,不利于维持汇率的稳定,二是中国金融机构在海外的投资经验相对薄弱,只有通过国际合作不断吸收经验,方能逐渐发展出针对沿线国家能源项目的金融产品。

能源设施互通:大互通需靠小项目来汇流

“能源设施互通”是实现能源一带一路最具体,也是最直观的环节。在“一带一路”概念提出后,有一些机构还成立了专门研究能源设施互联互通的部门,但相关的争议也始终没有停止,其中一种主要的声音是:互联互通的能源设施较难避免地缘风险,并确保合理收益。

那么,推动能源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在实际中究竟有没有可行性呢?我们以知名的“亚欧大陆桥”中欧班列为例,从中国到欧洲,陆上距离可达上万公里,若是直接从零开始进行投资建设铁路,非但经济和协调成本极大,难以找到投资主体,而且各国的运费也不一样,难以就收入进行分配,因此在现实中,中欧班列采取了“就地取材”的做法,也就是仍然使用沿线国家原有的铁路设施,而只对调度、时间表、车辆交接等规章制度做出调整,此外,这一班列也并不是一趟车从中国一口气直接开到欧洲,而是每走一段就会进行“接力运送”,例如,中欧班列在从A国进入B国时,由于每个司机熟悉的路段不同,而且有时两国之间铁轨宽度也会存在差异,因此需要工作人员交接中转站,把A国车上的集装箱,全部吊装到B国的列车上,由B国方面来负责运输。

作为个体差异性较高的小商品运输通道,中欧班列尚且采取了就地取材+接力运送的方式,而作为同质性较高的产品,能源领域的“设施互通”更是无需去为了追求互通而互通,也就是执着于远距离、大规模的电网和管道工程(特殊情况除外),在协调成本较小的情况下,现有的设施实际上往往就可以满足能源互通的需求,从而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这种情况在目前的中国电力交易中已经体现出来,例如浙江省在2017年的《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中,表示要将新疆来电纳入直接交易试点参与范围,但是新疆并没有直达浙江的电力通道,那么这一交易是怎么形成的呢?答案是通过“新疆→河南→安徽→浙江”的方式来接力完成的,而这样的接力,又是建立在高强度的特高压以及东部地区完善的电网设施基础之上的。显然,未来一带一路的“能源通道互通”,也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实现。

因此,笔者预判,在现阶段,中国能源企业还是会专注于眼下的工作,兼顾自身收益与东道国需求,等到必要的能源设施构建完善,使得相邻城市、乃至相邻国家的能源设施由小铺大,由点成面后,实现“能源设施互通”便成水到渠成之事。而在这一过程中,当地企业与民众如能从中国能源企业处得到可靠的水、电、气、热供应,不仅可改善工休条件,更能提高中资企业在当地的声望,从而起到“民心相通”的作用。最终使得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双边及多边关系得到提升,由于能源价格机制等原因,这些能源设施的项目收益率未必能达到同期国内项目的标准,但它却可以为中国带来一项更大的回报:这就是接下来要提到的能源贸易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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