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讯:原本雄心勃勃计划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大干一场的曙光股份接连遭遇到一些挫折。
3月18日,曙光股份公告称,公司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睿驰新能源动力系统(大连)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这意味着曙光股份此前拟出资3500万元与三星SDI合资设立动力电池企业的计划失败了。
2016年9月6日,曙光股份拟投与东软睿驰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和三星SDI株式会社在大连市共同投资设立睿驰新能源动力系统(大连)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包与充电机。
曙光股份表示,截至公告日,合资公司尚未正式成立,公司亦未注入资金,因此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合作项目胎死腹中
尽管曙光股份并未透露终止投资的原因,但业内人士认为,曙光股份此次设立锂电项目的失败与其合作伙伴三星SDI的产品始终无法获得中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有关。
事实上,当曙光股份发布公告将与三星SDI成立合资公司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包与充电机之初,就有不少业内人士表达了相似的担忧:“由于目前三星SDI没有进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下称规范条件)企业目录,无法获得相关补贴,因此该新设立公司生产的动力电池卖得出去吗?”
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业内人士的担忧并非多余,而是已经成为了事实。
为引导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工信部于2015年3月制订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应按《规范条件》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由于进入《规范条件》被业内解读为是电池产品获得新能源财政补贴的前提,因此动力电池都在加紧申报目录。截至目前,工信部已累计发布了四批《规范条件》目录,共计57家动力电池企业入围,而三星SDI、LG化学、松下等日韩电池巨头至今仍未进入目录,导致上述企业在华的动力电池业务开拓受到了极大影响。
而受此影响,北汽新能源、江淮等整车企业都已经更换了旗下几款新能源车型的国外电池供应商,导致公司新车型在上市、销售和整车性能等方面都受到了重大影响。
2016年8月,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删掉了“新能源汽车所装用的汽车动力蓄电池(包括超级电容器)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均应满足《规范条件》”的要求,即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不会简单地与电池目录挂钩。但由于至今仍未发布正式文件,导致未进入目录的企业的锂电业务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一个颇有意味的细节是,去年底工信部公布的第5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出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幕:总数从498款车型一秒钟变为493款。有5款动力电池来自GM、三星环新西安电池工厂、南京乐金化学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捷新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的车型被“踢出”了目录,并且没有任何官方说法。
不少业内人士猜测,这些车型从推荐目录中被“秒删”,应该与所配套的外资品牌动力电池有关。尽管此前有相关文件中出现我国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与动力电池目录不挂钩的条款,但业内普遍认为这一政策还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大部分车企尚不敢冒险采购外资品牌电池。
而在三星SDI迟迟无法进入《规范条件》以及萨德风波的压力之下,曙光股份继续与三星SDI在动力电池业务方面保持合作无疑将是一场巨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