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双积分政策”)都备受关注,双积分政策在两轮公示和社会意见征求过程中,经历了复杂的汽车行业组织结构及多方利益的博弈。
8月29日,财新网报道“中国新能源汽车积分政策将延后一年至2019年开始实施”,并且称这一消息得到了接近工信部的人士的确认。报道同时披露,新能源车积分2019和2020 年积分比例仍保持10%和12%,而油耗积分计划于 2018年实施。这将对新能源汽车企业有什么影响?对动力电池企业的影响又将如何呢?
一、《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概况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要求,年产量或进口量大于5万辆的传统乘用车企业需生产或进口一定比例的新能源乘用车,办法由“燃料消耗积分管理办法”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办法”共同组成。该办法既致力于国家节能减排,也是财政补贴政策退坡后对新能源汽车扶持力度不断档的重要政策,提出了对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的奖惩办法。
表1《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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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新能源汽车积分 |
燃料消耗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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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 |
正积分 |
负积分 |
正积分 |
负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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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
实际值>目标值 |
实际值<目标值 |
实际值<达标值 |
实际值>达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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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内容 |
可以自由交 易,但不得 结转 |
从其他乘用车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的方式抵偿归零。 |
可以结转或 者在关联企 业间转让 |
接受转让的燃料消耗积分或购买的新能源积分仅限当年使用,可采取下列方式抵偿归零:(一)使用本企业结转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二)使用本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三)使用受让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四)从其他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前款所列的抵偿方式,可以组合使用。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抵扣同等数量的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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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办 法 |
暂停受理其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达不到《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新产品《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者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申报 |
暂停受理其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达不到《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新产品《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者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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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能源汽车销量及积分测算
1. 新能源汽车市场产品结构
2017年1-6月份,我国乘用车新能源汽车销量15.7万辆,其中纯电动占83%的份额,插电式混合动力占17%。结合2015~2017年上半年的情况,纯电动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比例为80%:20%。
图1 2015~2017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能源结构比例
从细分车型结构看,A00、A0纯电动汽车9.27万辆,约占纯电动汽车73%,但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逐步成熟,汽车产品结构更趋于理性,A00、A0级电动汽车销量比例或将会下滑。但未来2~3年,A00、A0级电动汽车50%左右市场份额的可能性较大。
图2 2017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品结构比例
2. 新能源汽车销量预测及积分测算
2016年我国乘用车销量约2440万辆,假设2018-2020年汽车销量保持年均 3%~5%的增速(取平均值4%),结合当前新能源乘用车平均续航情况,假定纯电动平均续航约220公里,则单车积分3.4分,参考近年来新能源PHEV的比例20%,折算出新能源乘用车单车平均积分 3.12 分。
表2 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及积分折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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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7F |
2018F |
2019F |
20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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