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12月4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郑州市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渐变绿色、由左至右第二位字母为“D”的微型、轻型纯电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黄绿双拼色、最后一位字母为“D”的中型、重型纯电动汽车,不受限行限制。
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会议精神,进一步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减轻重污染天气污染发生频次和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东三环(原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均不含本路)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时间
2017年12月4日0时至2017年12月31日24时。
三、限行规定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邮政(含快递)运输车、押款专用车、保险理赔勘查车、学校的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渐变绿色、由左至右第二位字母为“D”的微型、轻型纯电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黄绿双拼色、最后一位字母为“D”的中型、重型纯电动汽车。
四、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五、违反本通告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17年12月4日0时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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