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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第二批企业名单公布 中航锂电入选
近日,工信部公布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第二批企业名单,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等18家锂电企业成功入选,系我省企业首次入围此类名单。

  该批符合规范条件的18家企业产品,共涉及正极材料、负极材料、消费型电池和储能型电池等领域。其中,中航锂电产品为储能型电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于2015年由工信部发布,在企业产能、产品性能等方面设置“门槛”,并对企业工艺、装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提出具体要求。进入该名单,意味着企业在产能、产品性能和生产经营等方面符合政策规范,同时可以避免因政策变动导致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受限。

  去年4月,工信部公布了符合条件的首批名单,包括江苏、福建等地8家企业入选。此次我省共有2家企业首次进入该名单,除中航锂电外,位于焦作的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则凭借电解液产品入选。(洛阳日报记者 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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