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有序推进电价改革成为改革进程中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由于过多考虑收入分配调控和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我国销售电价与用户用电成本偏离情况十分普遍,产生了严重的交叉补贴问题。交叉补贴不仅导致了电力用户之间不公平,还产生社会福利损失,不利于我国电力市场的有序发展。因此,2015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的改革任务。我国销售电价交叉补贴有多种类型,不同交叉补贴类型之间的关系也不尽相同。
本文在对以上问题进行梳理的基础上计量售电价格交叉补贴额度以及交叉补贴产生的社会福利净损失,同时借鉴国外经验,提出我国解决电价交叉补贴问题的现实路径,以期为我国售电侧价格交叉补贴改革提供参考。
一、我国销售电价交叉补贴类型及关系
目前我国销售电价交叉补贴主要有四种类型,四种类型交叉补贴之间表现出三种关系。
(一) 交叉补贴类型
简单地说,销售电价交叉补贴现象就是低用电成本的用户执行高电价,同时,高用电成本的用户却执行低电价。目前我国销售电价交叉补贴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不同类型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目前我国电力用户分为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居民以及农业生产四类。由于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户的成本低于居民和农业生产用电,然而其电价却高于居民和农业生产用电。因此,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户补贴了居民用户和农业生产用电。
(2)不同电压等级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电力用户按电压等级从1千伏以下到550千伏一般分为五个等级,目前每个电压等级的收费并不完全反映相应的成本,总体上,存在高电压等级用户补贴低电压等级用户的现象。
(3)不同负荷特性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用户用电特性可以用负荷率表示。一般情况下,用户的负荷率越高,其用电成本越低。目前,我国销售电价不考虑用电特性或负荷率差异,相当于对所有用户按平均用电特性或平均负荷率定价。因此,产生了高负荷率用户补贴低负荷率用户的交叉补贴问题。
(4)不同地区之间用户的交叉补贴。不同地理位置的用户由于其用电密度不同等原因也会存在用电成本的差异,甚至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也会影响电价政策在公平与效率之间的选择,从而产生了用电成本低的地区执行较高的电价,而用电成本高的地区却执行较低的电价的交叉补贴现象。
(二) 不同交叉补贴类型之间的关系
很显然,上述四种类型的交叉补贴不是孤立的、累计的关系,主要是交叉的关系。如图1所示,不同地区之间的交叉补贴与其它三种类型的交叉补贴相对独立。但是,不同用户和不同电压等级、不同负荷率之间的交叉补贴却有交叉关系。不同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和不同电压等级之间的交叉补贴在数额上相等,但结构上不同,且有相关性。一般情况下,大工业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用户的电压等级高于居民和农业生产用电,用户类型之间的交叉补贴与电压等级之间的交叉补贴在方向上和数额上基本相近。不同负荷率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与不同用户类型和不同电压等级之间的交叉补贴相对更加复杂,因为不同用户类型和不同电压等级的用户中既有高负荷率用户,也有低负荷率用户。然而,根据一般用户的负荷特性,大工业用户、一般工商业用户的负荷率高于居民和农业生产用电的负荷率;但不同电压等级用户之间的负荷率差异似乎不是特别明显。在交叉补贴的数额上,根据成本分摊办法,由于每一电压等级下的不同负荷率之间的交叉补贴等于该电压提供或享受的交叉补贴。因此,可以认为电压等级之间的交叉补贴等于不同负荷率之间的交叉补贴。
图1 四种类型交叉补贴之间的关系图
二、交叉补贴数额、程度及额外损失分析
(一)交叉补贴数额与程度
销售电价交叉补贴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计算其数额和程度。
1. 分压分类交叉补贴数额与程度
在测算输配电价的过程中,作者对2016年某省分电压分类用户的之间的交叉补贴进行了测算,如表1所示。
表1 某省2016年分压分类交叉补贴数额及程度
单位:万千瓦时、元/千瓦时
注:由于我国没有实行负荷率电价,故表中没有体现负荷率交叉补贴
从表1可以看出,2016年该省的交叉补贴总额约为60.35亿元。其中,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分别承担了28.01亿元和32.34亿元电价补贴。值得一提的是:一般工商业补贴程度为10.87%大于大工业的6.06%,导致一般工商业负担过重;居民作为最大的被补贴方,其享受补贴数额高达59.27亿元,补贴程度为21.48%。假设全国销售电价交叉补贴情况与该省相同,根据全国电量规模可估算全国销售电价交叉补贴的基本情况。2016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约为55,637亿千瓦时,这样,可推算2016年全国交叉补贴数额约为2,072.90亿元。其中,全国一般工商业用户和大工业用户分别承担了约962.12亿元、1,110.78亿元的电价补贴;居民用电享受了约1,929.28亿元的补贴。
2. 地区间交叉补贴数额与程度
目前我国大多数省采用全省统一销售电价,只有少数省采用省内分地区销售电价。某省2016年销售电价分山区和沿海两个价区,根据地区间的电价和成本数据,采用价差法测算该某地区间的交叉补贴数额和程度,并假设各地区成本等于全省平均销售电价,取值为0.4954元/千瓦时,这样可得该省2016年地区间的交叉补贴数额如表2。
表2 2016年某省地区交叉补贴数额 单位:万元
由于沿海电网提供的补贴无法全部覆盖山区享受的补贴,故电网公司也提供了补贴。每年该省存在约为21.25亿元的地区间交叉补贴。
(二)交叉补贴的社会福利净损失
1. 交叉补贴社会福利净损失的两种形式
一方面,交叉补贴产生了用户之间的不公平,即低成本的用户却支付了高电价,而高成本的用户却享受了低电价,这种不公平程度随着补贴范围和程度的扩大而加重。如前所述,在居民用户享受超过20%的补贴同时,工商业却承担了巨大的额外成本。
另一方面,交叉补贴同时也产生了效率损失,即社会福利净损失。高成本用户享受低电价会导致过度消费,浪费经济资源;低成本用户执行高电价会导致其抑制生产规模,因为生产不足而带来社会损失。
图2 抑制生产的损失分析 图3 过度消费的损失分析
图2分析了低成本而执行高电价的用户抑制生产造成的损失,此时由于电价高于成本,使得工业(一般工商业)抑制生产或用电量降低,虽然此时生产者获利,生产者剩余增加,但是消费者剩余减少程度大于生产者剩余增加,此时社会总福利减少的数量为图中阴影面积C。图3则分析了高成本而执行低电价用户过度消费的损失,同理,此时由于居民电价低于成本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为图中阴影面积D。交叉补贴造成的社会福利净损失为两者之和。
2. 社会福利净损失的估算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由于交叉补贴造成的社会福利净损失进行估算。按照国际能源署IEA(1999)计算能源补贴影响时,采用不变弹性需求函数,能源需求的影响可表示为:
其中,q为用电量,p表示用电价格,ε表示长期需求的价格弹性,k为常数。
考虑到不同价格弹性估计方法有不同的结果,本文综合采用林伯强(2011)、何永秀(2003)和程瑜,张粒子(2003)等估计的电力需求价格弹性的结果,工业价格弹性和居民价格弹性区间分别为[-1.31,-0.60]和[-0.86,-0.16];假设商业与工业弹性一致,农业生产与居民弹性一致。由交叉补贴福利损失模型分析其带来的社会福利净损失如表3。
表3 某省各类电力用户交叉补贴的社会福利净损失 单位:亿元
如果把表3用图表示,可以直观地看出两种社会福利净损失的差异。如图4所示,高成本、低电价情况下过度消费所产生的社会福利净缺失明显大于低成本、高电价情况下抑制生产所产生的社会社会净损失。这说明在解决交叉补贴的问题上,以社会福利净损失最小为目标,提高居民电价比降低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更加紧迫。
图4 各类电力用户交叉补贴的社会福利净损失
仍然采用上面的推算方法,2016年我国电价交叉补贴的社会福利净损失每年有90.10亿元-316.50亿元,单位交叉补贴所造成的社会福利净损失约为0.04-0.15,取其平均值,即每年每产生一单位交叉补贴其带来的净损失约为0.095,因此,交叉补贴产生净损失巨大。值得注意的是:(1)福利净损失的程度小于交叉补贴的程度,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