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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试点电池监管回收利用体系
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简称“环资司”)于其官网发布深圳市发改委印发的《深圳市开展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监管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 年)》。依据该《方案》,深圳将开展动力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探索和实践。

投资要点:深圳将为全国提供动力电池监管回收利用经验:根据《方案》目标,深圳到2020 年将实现对纳入国家和地方购置补贴范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生产、使用、贮运、回收、利用)监管,建立较完备的监管回收利用示范体系,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利用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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