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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工信部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规范和指导各相关方履行溯源管理责任,组织编制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5月30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求意见稿显示,按照要求,应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本规定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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