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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推进长三角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表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落实试点方案制定及实施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区域协作,打破区域和行业界限,加强跨区域产业合作,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打造成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工作的亮点。

二是加快构建回收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监督作用,促进汽车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建立回收渠道,加强与电池生产、综合利用等企业合作,通过多种形式构建跨行业联合共同体。

三是加强产业布局,重点抓好"两头",即前端回收和后端再利用及无害化处置,鼓励梯次利用企业创新发展,严格控制湿法冶炼企业的规模和布点。

四是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利用现有财税等支持政策,鼓励企业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做好技术储备,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水平,从全生命周期角度实现产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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