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要按照国家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四川省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深入推进铅蓄电池生产者延伸责任。在全省21个市(州)同步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尽快发布《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行政审查指南》,对条件成熟的地区、申请单位提前启动审查、审批工作,推进全省试点工作落地,见到成效。
《通知》强调,要适时组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集拆解废铅蓄电池、恶意倒酸、非法冶炼再生铅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将涉废铅蓄电池有关违法企业、人员信息纳入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同时鼓励公众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非法收集、非法冶炼再生铅、偷逃漏税、生产假冒伪劣电池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