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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家能源局、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读

北极星储能网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步伐,记者采访了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负责人,就《意见》内容进行了解读。

问:制定《意见》的工作依据和必要性?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强调要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中发〔2015〕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印发以来,电力市场化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短期和即时交易通过调度和交易机构实现”还未有效实现,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

2017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开展电力现货试点。今年6月底前,8个试点全部启动模拟试运行,从试点情况来看,试点地区有关方在一些重点共性问题存在分歧,普遍希望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指导性意见。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相关专家和企业代表开展专题研究并编制《意见》内容,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有关程序印发实施。

问:《意见》与《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是何种关系?

答:2015年11月,经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审议通过并报请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构建电力体制改革“四梁八柱”的6个配套文件,其中一个就是《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应该讲,这个文件层级高、内容全面,是一个推进和规范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统领性文件。

这次出台的《意见》,一方面坚持和继承了《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表述,如电力市场模式、中长期市场与电力现货市场关系等;另一方面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中面临的重点和共性问题,组织分析研究后给出具体政策意见,部分内容会更细化一些,注重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的指导性。

问:《意见》编制主要工作思路是什么?

答:《意见》编制过程中,坚持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按照市场主导、因地制宜、统筹有序、安全可靠的基本原则,聚焦当前8个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中面临的重点和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意见或要求。对有共识较多、操作性较强的举措,在文稿中予以明确;对本应在各地市场规则中细化,但市场主体普遍反映与电网企业协调困难的事项,如市场信息披露等,文稿中针对必须得到落实的内容提出要求;对还需进一步积累共识的事项,如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交易与调度分工、政府授权合同等,暂不明确意见,为试点留出实践探索的余地。

问:《意见》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包括六部分主要内容。一是合理设计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主要明确电力市场模式选择、现货市场组成、现货市场主体范围,并提出要有利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二是统筹协调电力现货市场衔接机制,包括省间交易与省(区、市)现货市场、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 Copyright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共建合作:中国协同创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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