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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广州试运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近日,广州市人大代表陈桂针于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提出,可考虑在穗通过试运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即共享电动车),将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管理思路,从管市民部分逐渐变为管企业,实现相对集中的管理。

去年广州两会,陈桂针提出,“禁电”规定造成大部分市民的刚性需求与现行法规的冲突,建议选取广州某个区或某几个社区先行试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取得成绩后以点带面在全市推广。 此次,陈桂针进一步为广州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出谋划策。

“2019年生效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虽使电动自行车迎新强制性国家标准,但在广州的实施效果还未达理想状况。”陈桂针指出。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第三季度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33批次样品,经检验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2020年12月,广州交警宣布开展为期半年摩电专项整治,并透露今年以来全市共查扣无牌、未年检等违法摩电高达30.04万辆。

陈桂针表示,客观上来说,推广共享电动车不仅可能有助于实现源头管理,而且可起到助力控制城市电动自行车总量的作用。她建议,可在广州花都区、增城区、从化区、番禺区、南沙区等郊区合适地段,有需求且相对封闭的园区、校园、社区等,试运营互联网电动租赁自行车。还可效仿云南昆明在内城市,对车辆进行投放配额管理,并由相关部门录入上牌。

以国内头部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为例,一般主打符合新国标、速度低(可限制在20公里/小时之内)、集中充电、免押金等标签。“有关部门可通过引进互联网电动租赁电动自行车的举措,将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管理思路,从管市民部分变为管企业”,陈桂针说,相对而言,这一管理对象更加集中、明确,并且可以在引进前提出具体、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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