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三亚市商务局发布消息,6月28日-8月31日,三亚将投放
活动详情
2023年三亚市新能源汽车
消费券发放细则(第一期)
一、活动参与要求
1.购车人(非企业)须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三亚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新能源车(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并开具正规发票;
2.新购置新能源车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三亚市完成上牌,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28日—2023年8月31日。购车日期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
三、活动范围
1.参与人员
符合购车条件的居民和游客。
2.参与商户
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商户(名单详见附件1)。
四、活动规则
购车人新购车辆在三亚市完成上牌并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后,在最近的建设银行三亚分行营业网点提交材料,登记相关信息,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汽车消费券红包。
1.证明材料
购车人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POS签购单(或有效的银行转账记录等支付凭证)、车身照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信用承诺书(附件2)。
2.消费券发放
建设银行三亚分行负责审核购车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三亚市商务局委托三亚汽车流通行业协会负责审核已提交材料购车人的资格,审核通过并经市商务局确认后,在申请日后4个工作日内以数字人民币红包形式发放消费券,并以短信形式告知购车人。红包金额为消费券审核通过金额,红包可在指定家电、商超、餐饮类商户(具体详见附件3)消费,不能转给他人或者兑回本人银行账户,红包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3:59,超过有效期未使用的数字人民币红包系统将统一收回。
红包查询路径:购车人下载并注册/打开“数字人民币APP”,开通建设银行钱包,绑定银行卡升级为二类或一类钱包后,即可在“数字人民币APP-服务-红包”,在“已领取’栏查看红包;如未开通建行数字人民币钱包一二类钱包,红包在“待领取”栏,需开通后在“已领取”栏查看红包。
3.消费券使用
购车人在参与本次消费券的家电、商超、餐饮类商户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时,红包最多抵扣每次消费额的50%,红包余额不足消费额的50%时,将全额用于抵扣(即购车人领取红包后,在某一商户消费100元时,红包抵扣50元,本人需另外支付50元;当购车人在最后一次消费时的红包余额不足最后一次消费额的50%时,购车人需另外支付的额度等于最后一次消费额减去红包余额)。如享受优惠的交易发生退款,在红包有效期内的将退回红包金额至数字人民币APP红包内,可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如红包超过有效期,发生退款,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含抵扣金额),已使用抵扣优惠不再补偿。
五、消费券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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