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前工商业用户电量电价=上网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损益清算费用等。
调整后工商业用户电量电价= 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5.执行电价调整
2023年6月1日后,新增用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执行两部制电价,100-315千伏安之间及目前执行单一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
注:两部制电价指的是电价由容 (需)量电价及电度电价两部分组成。
调整前
两部制电价适用于大工业用户,单一制电价适用于除大工业以外的工商业用户。
调整后
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315千伏安之间的,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