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条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专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