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起草单位、起草人要求
1、 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2、 起草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
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3、 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4、 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
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 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 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
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 人)。
2、 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
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
3、 授予标准起草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企业起草单位、起
草人证书。
4、 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评价”。
三 、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 服从协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 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四 、申报要求
请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填写附件一《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并将“申请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起草组秘书处。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城镇基础设施分会
2024年7月30日
附件一: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联系人:陶志伟 13121671070 邮 箱:jcss2022@
孙 正 1550114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