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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为电动自行车“立规矩”“找出路”
推动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不少省份已步入法治化轨道。

上海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统一停放、统一充电、统一管理模式,今年5月1日起,《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以及相关安全管理活动,进行了详细规定,管理职责细分到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公安、商务、市场监管、交通、道路运输、邮政管理、消防救援、城管执法等各个部门。其中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消除隐患,上海持续推进集中充电场所建设。今年,上海将“为500个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为老旧小区内既有的1000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加装消防设施”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这一系列措施既让市民树立起安全意识,也从根本上消减了小区内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乱象。

在上海街头和部分社区,一批智能换电柜和充电柜,也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集中管理提供了新思路。这些智能充电柜具备高温报警、过载保护、漏电保护、自动灭火等十余项功能,能有效保障充电安全。“这些充电柜已经跟公安、消防物联网、社区综合治理平台等联网,实现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的智能化、可视化。”业内人士表示,在一些不具备集中充电点改造的老旧小区,智能充电柜作为电瓶车集中充电管理的有效补充,通过“车电分离”的方式,进一步降低了火灾隐患,减少灾害损失。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出,居民住宅和其他建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许可以及有关规定和标准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鼓励和支持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设置充电设施。居民小区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从2016年起,南京市便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装充电桩。南京市政府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包括“增设1000组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据不完全统计,去年该市房产部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共加装充电桩13668组,增加近13.7万个充电插头。目前,南京70%-80%的小区已建充电桩。今年,南京将改造108个老旧小区,在没有充电桩的小区增设充电桩。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出台较早,2018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在电池安全管理方面,明确规定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目前,北京已建立实施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举报奖励制度。如有消费者发现某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存在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可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线索核实后,由该品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出资奖励举报人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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